修正《臺中市中山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》部分條文即日起發布施行
※修正《臺中市中山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》部分條文即日起發布施行!※
修正《臺中市中山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》部分條文業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30日府授法規字第1140403525號令發布施行
116年中山堂檔期開始適用,重大修正包含新增藝文廣場租借、微幅調漲場租費用、付款期程調整等重大變更,請有意申請租借的團隊務必詳閱以下附件。
附件:
總說明
修正條文對照(請特別注意紅字處)
修正之部分條文
修正後全法規
檔案下載
總說明.pdf
修正條文對照.pdf
修正之部分條文.pdf
修正後全法規.pdf